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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4-11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会员单位等相关单位:

2018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正式启动。该活动是经国务院纠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望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推荐优秀企业家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电子信息行业(含雷达、通信广播设备、计算机制造、软件、家电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元器件、电子信息机电产品及专用材料、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厂长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二、候选人条件

(一)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成效显著。

(二)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三)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提高竞争能力的业绩; 

(四)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五)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

三、推荐申报

(一)申报方式

在企业家自愿申请参评的前提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电子信息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根据名额分配组织推荐,中央直属企业、大型企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可采取自荐的方式申报至我会。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2、证实性材料(包括: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相关制度、人力资源规划、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标及品牌产品获奖证书、信用证书、专利奖项证书、近三年个人及企业获奖证书等。)

3、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电子版。

4、被推荐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3年,但在原单位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5、将候选人证实性材料和申报表一式1份及word电子版1份,于2018年7月15日前寄送至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公室”;电子版及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可用光盘、U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附件可登录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网站下载(www.ceea.org.cn)。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

工作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委员及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采取抽查方式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三)公示

工作办公室将评审委员会审定的评审结果在网站上公示7天。凡对公示的企业家有提出异议的,由评审工作办公室受理并负责协调处理,并将公示意见反馈给有关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重新评议。

(四)终审

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本届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名单。

五、表彰方式

经最终评审出的优秀企业家,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奖牌及荣誉证书。拟定于2018年10月召开的“2018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一)评选活动期间,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向企业收取申报费用。

(二)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三)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答疑,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家参加表彰大会。

七、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翠微中里15号楼1门2层     邮政编码: 100036

联系电话:(010)6825606068255249 021)63900601

  联 系 人: 来春威、傅佳

     联系邮箱:lcw@ceea.org.cn fujia@ceea.org.cn 

     联系Q Q:2861911246(申报单位联系人添加)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上海代表处:徐颖珠

021)63900601  13501633868  xyz@ceea.org.cn

附件1: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附件2: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一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