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2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章程》和民政部有关规定,现将缴纳二零一九年度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是会员单位自己的组织,遵守中电企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是对会员单位的基本要求。积极按时缴纳会费,既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协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基本保障,希望各会员单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给予支持和合作。
二、 缴费范围:凡协会已经批准并登记的各类会员单位。
三、 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以2016年6月30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为准
会员单位缴纳 5000元/年 理事单位缴纳 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缴纳 50000元/年
四、 汇款:请各会员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将二零一九年会费汇到我会财务部,
汇款用途请注明“二零一九年度会费”。
开户行: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
帐 户: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帐 号:01090328100120105502145
五、有关会费查询、邮寄发票以及其他方面的事宜,请直接与我会会员部或财务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翠微中里15号楼1门2层 (100036)
联系人:来春威、傅佳
电 话:(010)68255217/5216
邮 箱: lcw@ceea.org.cn fujia@ceea.org.cn
上海代表处:徐颖珠
电话:13501633868
邮箱:xyz@ceea.org.cn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