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6
在8月份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重要制度落实及执法座谈会上,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培军代表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与会代表就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的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刘培军看来,新条例围绕无线电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主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其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进一步理顺了无线电管理的体制机制,在明确无线电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适当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其中,在船舶制式电台的管理中,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船舶制式无线电台行政许可工作,核发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及电台识别码,并将核发情况定期通报。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协作配合。
为落实新条例,理顺新机制,贯彻“放管服”要求,结合山东省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现状,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从摸清现状、加强宣传、协调配合、细化措施、优化服务等几个方面着手,保障设台用户权益,切实做好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工作的有序过渡。
摸清现状 梳理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情况
山东省是沿海大省,船舶数量和种类众多。据刘培军介绍,山东省入库的各类船舶电台多达11749个,主要包括渔船、港口作业船、运输船、科考船、渔政船、油田作业船等,其中渔船占比在90%左右。在新条例实施前,有以下管理特点:一是落实属地化管理政策。威海、烟台、日照、青岛、东营、潍坊、滨州等管理处分别负责各地船舶电台管理和频占费收取工作。二是落实船舶分类管理政策。近海作业渔船一般只核发电台执照不指配呼号,远洋作业渔船和其他类型船舶核发电台执照并同时指配呼号。三是加强与渔业渔政管理部门的合作。针对渔船众多、海上作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与当地渔业渔政管理部门合作,配合做好执照发放、执照年检、联合执法检查和频占费收取等工作。
根据以上管理特点,新条例实施后,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组织各管理处认真梳理各地船舶电台管理现状,摸清了船舶电台执照管理、呼号使用和频占费收取情况。
加强宣传 高度重视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
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是一种强制配备设备,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必要保障,关系到广大船舶用户的切身经济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做好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的管理工作,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多管齐下,全力以赴。
首先是加强宣传,在多种形式对外宣传新条例的基础上,利用好电话、门户网站和无线电专管员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政策变化的宣传工作,让群众早知晓、早理解、少跑腿。其次是高度重视,将船舶制式无线电台行政许可主体变更工作列入2017年全省无线电管理重点工作配档表,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的有序衔接。既要依法行政,又要维护好船舶设台用户的切身利益,树立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最后是协调配合,加强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各管理处的协调配合力度,及时沟通政策落实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共同研究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细化措施 研究落实专题会议精神
新条例出台后,新形势下的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工作如何开展?刘培军表示,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专题会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山东省前期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摸查情况,细化措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相关工作重点。
明确管理机构职责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配套制度出台前的过渡管理阶段,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做好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及识别码的核发、换发工作;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组织各管理处做好存量用户执照未到期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设台用户的疑问解答工作。
执照和识别码管理政策也得以明确。执照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满;执照已到期申请换发的或新申请办理执照的,不再办理相应行政许可,告知新的办理渠道;执照已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注销执照并收回呼号,填写执照注销汇总表格,按年度由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总;换发执照后仍使用山东省原有呼号的,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统一与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进行商议。
同时,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还将继续做好无线电频占费代收缴工作。由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电台执照未到期的,各管理处继续做好频占费代收缴工作直至该执照到期;对于电台执照已到期申请继续使用或新申请办理执照的,原则上由新的执照核发机构代收频占费。
优化服务 做好船舶无线电台管理有序过渡
近年来,国务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无线电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放管服”的工作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要求各管理处树立服务意识,耐心解答船舶制式无线电台设台用户疑问,告知新的办理渠道,做好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的有序过渡。
具体来看,一是着手修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重点修改行政许可清单和服务指南中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删除船舶制式无线电台办理和船舶呼号申请的相关内容。
二是畅通办理渠道。通过电话沟通交流、网上查询等方式,确认交通行业船舶制式无线电台可在交通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进行办理,由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远洋渔业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可在农业部行政审批大厅渔业窗口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由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审批;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也可以办理管辖区内远洋渔业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
三是做好用户解释工作。一方面,耐心解释新条例管理政策的变化情况,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下载交通部和农业部的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下发到管理处,管理处工作人员可根据服务指南告知用户办理电话、办理方式等信息,做好用户解释工作。
目前看来,山东省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为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有序过渡,刘培军表示,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聚焦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继续做好在库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的管理工作。首先,要继续做好频占费代收缴工作直至数据库中所有船舶电台执照到期,并利用好频占费收取的时机,做好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政策变化的宣传工作。其次,做好数据库中执照到期和注销执照的台站封存工作,保存好台站数据库数据。最后,做好呼号资源的整理工作,将山东省全部船舶呼号资源进行统一整理汇总。
另一方面,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近海作业渔船制式无线电台管理工作。在各管理处与当地渔业渔政管理部门合作管理近海作业渔船船舶电台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沟通,将近海作业渔船的船舶制式无线电台管理工作全面交由当地渔业渔政管理部门负责。
来源:中国电子报、电子信息产业网